各地级以上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,省直有关单位: 根据《广东省扶贫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》(粤扶组〔2015〕1号)有关规定,省扶贫办组织开展了 2020 年省扶贫农 业龙头企业认定工作。经企业申报、县市审核、第三方评审和实 地抽查复核,并征求省发展改革委、科技厅、财政厅、自然资源 厅、农业农村厅、市场监管局、税务局等单位意见和公示。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,同意认定广东和利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等72家新申报企业为“广东省扶贫农业龙头企业”。取消原认定的广东雨露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“广东省扶贫农业龙头企业”称号。 【详细】